浅谈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存在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0-12-20 12:32 浏览量:
近年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培训的文件精神,以服务经济社会为宗旨,将农民工培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破口,透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和创新运行机制,推动农民工培养培训工作广泛开展,2017年我校培训农民工人数为3652名,其中涉及机器人和会计专业1036名,全市劳动力人口素质普遍得到显著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一、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存在问题
(一)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农民工思想观念比较陈旧落后,视野较窄,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认识不到提高技能对于个人找工作、提高经济收入的重要性,不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另外,工学矛盾突出,要他们弃工参加培训不太现实。因此,没有时间参加职业培训或者培训时间较短效果不明显,这也是制约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高技能人才实训中心在2017年招收数控车工技师班学员时,学员积极性不高,最大的因素是工作负荷大,没时间学习。
(二)职业技能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够强,培训质量有待提高。一是目前普遍实施的职业培训教学中,存在理论教学与实际操做脱节的现象。重理论轻实训的教学方法难以吸引农民工参与。他们希望能够接受到对提升自己技能水平有切实效果的培训,而不愿接受低效的培训。二是培训科目设置比较单调,无法完全适应农民工的要求。一般的培训机构只开设了计算机、养老护理、电焊、服装制作、家政服务等行业的培训,培训科目较少,与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不完全适应,无法满足农民工的实际需求。例如某培训机构在做养老护理培训时,没有区分培训对象的文化程度,统一无差别培训,导致培训质量不高。
(三)农民工培训工作政出多门,整合优质培训资源,形成合力,迫在眉睫。目前,农民工培训工作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许多部门都在抓,如人社、农业、教育、科技、扶贫、工会等部门都从各自的业务出发,开展了针对农民工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民工转移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各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缺乏必要的统一、协调和衔接,没有充分整合资源优势,不能形成合力,结果使培训不能很好的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有效的结合,培训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利用。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依托大众传媒进行大力宣传。深入村组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媒体深入宣传农民工培训政策,深入报道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使广大农民工获取信息,转变观念,认识到技能培训的重要性。报道“创业之星”的先进事迹,邀请“星级家政服务员”与培训学员进行座谈交流等方式,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树立“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成就梦想”的市场化就业意识,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二)加强培训机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技能人才培训中的作用。首先要加强技能人才培训的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理论课教学水平,加强教师的技能训练,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其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培训工作步入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再次,引入市场机制,让培训市场去引导培训机构。在鼓励发展的同等政策下,构筑培训多元化模式,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制度,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对职业培训进行社会化管理,通过评估、认证、督导和培育等措施,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培训机构多层次、多渠道开拓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引导职业培训机构向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健康发展。积极实施“全民创业行动”,广泛组织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通过学习创业理论、设计创业计划、开展创业孵化等途径,帮助他们掌握创业知识,提高创业能力。同时,积极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开业指导、项目论证、决策参考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联合创业。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一是按照“渠道不变、统筹规划、突出效率”的原则,在保持体系、部门和资源优势的前提下,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基准,对全市职业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培训计划统一纳入市劳动力就业和培训规划,统筹安排政策补助,统一制定培训规划,统一下达年度计划,对各级财政分别从人社、农业、扶贫和职能部门等口下达的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业务培训资金,在总体培训计划的指导下,按照各块资金的规定用途,统筹安排使用,避免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二是推行职业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财政、教育、经信、科技、农办等相关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协作配合,集中统一、规范有序的职业培训管理体系,使职业培训工作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效应。三是选择一批品牌培训项目和品牌培训机构,培训学校设置的培训项目宜专不宜多,宜精不宜杂,对培训项目的设置应实行认定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许可。培训学校要积极开发产业转型产生的新工种以及能够形成区域特色经济的引导性培训项目。将具有相同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进行统筹安排或进行重新配置,注重建设示范性培训基地。示范性培训基地的建设要体现先进性、示范性、实用性,能够满足技能操作的要求。要完善基地资质认定机制,制订完善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培训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